河北发布儿童安全出行防范宝典及典型案例
河北省交管局今日发布儿童安全出行防范宝典及典型案例,其中,儿童坐副驾驶位置、将儿童独自留在车内、让儿童围着汽车玩耍、儿童违规骑自行车等均属于危险行为。据统计,在撞车事故中,未经约束儿童受伤害的几率比受约束儿童要高4倍以上。我国每年有超过1.85万名14岁以下儿童死于交通事故,死亡率是欧洲的2.5倍、美国的2.6倍,交通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因。 危险行为之一:儿童坐副驾驶位置 2010年,浙江宁波薛女士驾车时让8岁的儿子坐在了副驾驶座上,且没有系安全带,结果不幸与一辆皮卡车相撞,其子受撞击死亡。 据分析,急刹车或发生碰撞时,副驾驶座上的小孩会前冲,撞向中控台或前风挡。即使有气囊保护,气囊弹开的位置又往往是在孩子的头顶,不但不能起到保护作用,反而会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如果给儿童系上了成人安全带,安全带肩带和儿童锁骨的位置不对应,发生车祸时,儿童还可能被勒住脖子。此外,若是家长抱着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家长的胸部还会对孩子造成极大的损伤。研究显示,当汽车在每小时40公里速度行驶时突然紧急刹车,在惯性的作用下,5.5公斤重的婴儿会变成110公斤,家长根本不能对其起到保护作用。 河北交管部门提示,12岁以下儿童必须坐在后排,幼儿必须使用儿童专用座椅。同时,开启天窗或者车窗时,家长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别让孩子把头、手探出车窗或天窗。 危险行为之二:把儿童独自留在车内 2007年5月,安徽合肥一名3岁男童因被校车驾驶员“遗忘”,在当日30摄氏度高温下,滞留校车6小时后死亡。 即使室外温度比较凉爽,汽车密闭时,车内的温度也会迅速升温,达到危险度数。外界温度处于15摄氏度以上时,车内的温度就可能升高至43摄氏度以上,最初10分钟内,车内温度就可能升高达6摄氏度。 河北交管部门提示,家长离开车辆时,应将车辆停靠在安全地点后,与孩子一同离开。 危险行为之三:让儿童围着汽车玩耍 2006年6月,浙江宁波一名2岁女孩在一辆货车后停留,货车司机启动车辆倒车时没有观察到车后的情况,在倒车过程中撞倒孩子,致其当场死亡。 孩子们在车辆周边玩耍时,因身形小,加上驾驶员存在视觉盲区,容易被驾驶员忽视。驾驶员启动车辆时,如没有事先查看车辆四周,无法发现在车辆周围的儿童,一旦启动,很可能会撞倒、碾压车后的幼儿,车尾位置在倒车时最为危险。 河北交管部门提示,家长不要让儿童在车辆四周玩耍,驾驶人开车前要仔细查看车辆四周情况。 危险行为之四:中小学生骑行追逐、打闹、横穿道路等 3月15日,保定市14岁中学生刘某骑自行车时违规载人,与沈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三人同时受伤。 骑行自行车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突然横穿等危险行为,极易与机动车发生碰撞,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河北交管部门提示,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速,观察四周情况再转弯;经过交叉路口,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更不能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此外,让儿童自己上下车、儿童横穿马路、儿童在马路上玩滑板等,也属于危险行为,家长应教育孩子出行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身安全,家长自己也要注意避免出现上述危险行为。 |
关键词: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安全,出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