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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四家法院联合召开 2017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系列专项行动 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 廊坊市委外宣局 作者: 2017-09-07 15: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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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全省法院提前一年完成“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胜之年,为使全市法院以决战状态深入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廊坊中院党组决定自8月起至12月30日,在全市开展“系列执行专项活动”。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廊坊中院与广阳、安次、开发区四家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有关情况实录。

  廊坊中院宣传处长、新闻发言人高占国

  尊敬的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是由廊坊中院、安次、广阳、开发区四个法院联合召开的,主题是介绍“2017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系列专项行动”的部署情况。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发布解决执行难系列专项行动的部署情况。二是发布敦促执行令。

  在正式发布之前,我先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几名同志:

  他们是:

  廊坊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实施庭庭长马式存同志;

  廊坊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综合管理处处长杨学刚同志;

  安次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剑飞同志;

  广阳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田立新同志;

  开发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江涛同志。

  我是廊坊中院宣传处长、新闻发言人。

  受邀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

  中新社、河北法制报、长城新媒体、网易新闻、廊坊广播电视台、廊坊时报、廊坊都市报。

  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廊坊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综合管理处处长杨学刚介绍今天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的部署情况。

  廊坊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综合管理处处长杨学刚

  一、此次系列专项行动的背景

  2016年周强院长在全国“两会”上向全国人民庄严承诺,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6年4月29日,最高法院制定下发《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省法院于2016年5月18日制定下发了河北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意见》。廊坊中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纲要》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意见》结合廊坊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廊坊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意见》。市委市政府两办结合廊坊中院的《工作意见》制定下发了《廊坊市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今年是全省法院提前一年完成“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胜之年,为使全市法院以决战状态深入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廊坊中院党组决定自8月起至12月30日,在全市开展“系列执行专项活动”。

  二、此次系列专项行动总体目标

  此次“系列执行专项活动”,以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完成第三方评估体系确定的各项指标为目标,坚持“一性两化”为指导,“一性”即强制性,我们将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充分利用罚款、拘留强制措施,以及公诉、自诉两种渠道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人的责任,形成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两化”即规范化、信息化,我们将以信息化建设升级为着力点,以案件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以主动执行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执行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建立科学有效的执行公共长效机制。力争年底两级法院执行结案率达到80%以上。

  三、此次系列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措施

  活动期间,我们将开展“三大行动”,做好“十个一批”。三大行动是指:

  一是8月份开展的“霹雳行动”。即集中解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的钉子案、骨头案、“老赖”案,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措施,合理分解任务指标,要拘一批、移送拒执罪一批,争取一个月内执结率有新提升。

  二是9至11月份开展“清仓行动”和“握拳行动”。即要对立案半年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梳理分类,集中解决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交待。“握拳行动”,集中解决小额贷款、建设工程、问题楼盘等涉众案件,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政策优势,最大限量地解决此类案件,实现争取80%以上积案执结。

  三是12月份开展“春雨行动”,集中解决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包括涉农民工工资、交通肇事赔偿、赡养抚养等案件,杜绝明年两会期间发生进京上访问题。

  十个一批是指:集中执结一批、失信惩戒一批、严厉打击一批、重整破产一批、规范中止一批、挂牌督办一批、执行救助一批、约谈通报一批、正面宣传一批、培训表彰一批。进一步转变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消极协助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突出问题。

  谢谢!

   廊坊中院宣传处长、新闻发言人高占国

  谢谢杨处长。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廊坊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实施庭庭长马世存发布敦促执行令。

  廊坊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实施庭庭长马世存

  为确保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发布敦促令如下:

  被执行人应当依法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所有至今尚未全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于敦促令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主动和执行法院联系,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其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予以公布,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2.对长期下落不明,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布控、查找。

  3、对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司法处置。

  4.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对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及案外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6.对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法院还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

  7.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协助义务,如拒绝协助或妨碍法院执行的,法院将依法追究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8.在本敦促令发布后,帮助、协助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廊坊中院宣传处长、新闻发言人高占国

  各位来宾,各位记者朋友。刚才,杨学刚处长介绍了今年开展的解决执行难系列专项行动的背景,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行动的内容和工作措施;马世存处长介绍了旨在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敦促执行令”。这次发布会吹响了全市两级法院向被执行人开战的号角。一场较大声势的执行会战已拉开序幕。随着执行活动的开展、没入,将会有好的做法、好的案例、好的效果呈现,届时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

  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廊坊,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孙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