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预警之外更需公共行动
日前,全国中东部地区陷入严重的雾霾和污染天中。中央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环保部门的数据显示,从东北到西北,从华北到中部乃至黄淮、江南地区,都出现了大范围的重度和严重污染。北京全市普遍长时间达到极重污染程度,多地PM2.5浓度“爆表”,部分地区已启动极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包括党政机关带头停驶公车30%,中小学未来3天停止户外锻炼活动等。(13日《新京报》、《京华时报》 、1月14日河北青年报03、04版) 当网友们调侃着这场雾霾是“适合草船借箭的日子”时,身处其中的人却用身体感知到“老天变脸了”,而这种身体感知与气象台发布的预警、环保部门公布的数据完全契合。于是,相关部门通过网络、微博、电视、广播等渠道发布的空气质量信息和出行运动建议,极不多见地被市民所高度关注和自觉遵行。 雾霾围城已不是第一次,去年稍早一些的时候,一场持续十多天的雾霾天气笼罩了十余个省份;严重的雾霾天气也不仅仅导致了“危险的呼吸”,呼吸道患者增多,航班、高速、城市道路交通无不深受影响。相较于暴雨袭城、暴雪封路、南方冰冻等自然灾害,雾霾围城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及导致的损失,一点都不小。一定程度上说,频发的雾霾天气已成为一种新的城市社会风险,需要公共行动予以防控和纾解。 对暴雨、暴雪、冰冻等气候灾害,我们逐渐积累了限于人力的应对方案,如完善城市的排水系统、撒盐清雪等。但对雾霾,我们能做的显然不能止于预报和预警。从预警角度讲,即便是建议市民减少出行,只要工作时间和上课时间不调整,之于上班族和学生也只能是“雾里看花”。而多方面的应急调整,又是预警部门力所不逮的。从这个方面说,北京市制定并实施《北京市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可圈可点,因为这种具有统领各部门意义的方案,将城市应对严重雾霾行为上升到了公共行动。 研究表明,PM2.5的主要来源有机动车尾气、扬尘、燃煤。在不利于大气污染扩散的雾霾天气中,任由PM2.5污染物继续排放和累积,将加重污染程度和延续时间。因此,面对频发的雾霾污染,各地需要高效力的应急方案。如机关公车大比例停驶,甚至可把“无车日”预留到雾霾高发期;污染物排放量几十倍于绿标车的工地黄标车不得上路;废气高排放企业要减产限产;中小学要强制取消户外运动……总之,各方应协作行动,通盘考虑降低污染程度、缩短雾霾时间。 当然,更具根本性的公共行动,是区域性乃至全国性地向生态文明回归。这既需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工业生产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力度,也需增加和优化公共福利,大力发展城市公交,限制汽车保有量增长,还需城市生活方式的低碳化。既然同呼吸,就应共担责。雾霾终会散去,但公共行动的责任需要持续。 |
关键词:雾霾,公共行动,预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