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大厂等三县荣获省人居环境奖
近日,乐亭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清河县获得省政府颁发的“2011-2012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称号。 据了解,河北省人居环境奖包括人居环境奖、人居环境进步奖和人居环境范例奖三种奖项。前两者综合反映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总体成就或取得的明显进步,后者反映获奖者在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中某个方面取得的成就。 本年度,井陉县、张北县、怀来县、宽城满族自治县等获得“2011-2012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称号,乐亭县古滦河生态水系工程项目、邯郸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南皮县供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张家口市清水河下游地域文化长廊项目等获得“2012年河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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