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历史文化名镇不设集中供热源
近日,省住建厅下发《河北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基础设施完善及环境整治技术导则》,对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和环境整治工程等提出了具体指导: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宜增设大型社会停车场,不应新建枢纽变电站,不应设置集中供热热源。 《导则》规定,我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的道路系统要延续原有格局,富有特色的历史街道,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保护范围内以步行交通为主的街道,应控制机动车出入。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加油站、加气站和货运站场,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宜增设大型社会停车场。 《导则》还指出,保护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应与所处城镇供热设施相结合,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集中供热热源。供热管线宜采用地下直埋的敷设方式。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应保留或新设置输气、输油管线和贮气、贮油设施,不应设置高压和次高压燃气管线和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
关键词:文化名镇,供热,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