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异地高考之争的背后
围绕异地高考的争辩随着各地政策的出台也越发激烈。 表面上看,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所谓的“门槛”高低上,且所争论的对象则多集中在北上广等地。背后却是在前置条件划定的框范下,圈内、圈外人的利益博弈。 争议源于现实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所带来的各地在高考录取比率和分数线上的巨大落差。 有媒体分析,以北京大学为例,北京户口学生上北大的比例是190∶1,而安徽的比率是7826∶1。就此有网友调侃说“投胎是艺术”。 争议还源于当地居民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不得不承认,地方对于当地教育的巨大财政投入,没有理由不让当地人享受到相应的实惠,是不争的事实。 从全国不同省份对异地高考限制条件的设计不难看出,标准要求较为严格的基本分布在两大地区,除了北上广外,还有享受高考录取优惠政策的欠发达地区,比如已经公布政策的宁夏,还有迟迟没有公布的西藏、青海和海南。 现实难题加之多方诉求强烈,可以想象,决策者所面临的压力之大。这也是一些省份出台政策较晚的原因之一。 面对争议,有教育界人士分析说,异地高考政策毕竟为那些随迁子女更方便地就近参加高考打开了一个“窗口”,划定了一个标准,既然标准已定,就像高考分数线,就会有受益者,有失落者。下一步的难点是在政策落实中如何做到公正、公平,严格防止出现新的“高考移民”。毕竟,只有遵从标准和尺度,才能体现公平。 但有学者也认为,争议也从一个层面揭示了相应配套改革的缺失。 面对城镇化加速推进,人口流动已成常态的趋势,异地高考政策是必要的,但如何使政策更趋科学和合理,才是止争息辩的根本。在现行教育体制和高考制度下,想依靠一个单纯的政策彻底实现教育资源的最大共享,并不太现实。 针对区域间教育水平的巨大落差,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相信随着教育改革的逐步推进,国家对教育资源薄弱地区的加大扶持,无论是随迁子女还是当地居民的孩子,会有更多的选择。 异地高考政策,就要迎合民众期待和改革需求,直面争议,一步步深入走下去。 北京 2013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 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之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上海 持《居住证》A证即国内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来沪务工人员,其子女可以在沪参加中考、高考。 持《居住证》C证即一般居住人员的随迁子女,只能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 广东 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广东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广东报名参加高考。2014年起 在广东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参加社保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子女具有广东中职学校3年学籍,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2016年起 在广东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参加社保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学籍的,可参加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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