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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四级 遇突发事件及时通报

http://www.hebei.com.cn 2013-01-27 08:3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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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1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我省要求各地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预案中明确,按照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突发环境事件等。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造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等。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跨设区市界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等。

  关于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指,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预案中规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当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后,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下列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须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关键词: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通报,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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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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