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树枝挡阳光住户砍伐门前树遭罚
日前正值春季义务植树之际,近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大力开展执法活动,连续查处两起私自砍伐树木案件,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砍伐树木人员进行了严厉处罚。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市民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修剪、砍伐树木,违规者将受到严厉处罚,如发现擅自破坏花草树木的现象,可随时举报。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6棵国槐被砍伐案件发生在合作路民心河以西、中铁四局工程入口处。接到群众反映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园林执法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最终,合作路中铁四局工程承包人承认,由于工程时间紧,为赶进度,需要砍树铺路,于是找到相对人承包了砍树铺路工程。2月1日晚,相对人从劳务市场找了几个人砍掉了工程入口处的6棵国槐,其中20公分1棵、10公分3棵、28公分1棵。相对人由于未经许可擅自砍伐树木违反了《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园林大队执法队员根据《行政处罚法》、《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和《石家庄市园林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了对相对人10倍的严厉处罚。 另一起砍伐树木案件发生在新华区某小区内,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园林执法大队与新华区园林部门联合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处理。据介绍,该小区住户某某由于所住楼层低,树枝遮挡了其采光,于2013年2月26日私自对其门前树木进行了砍伐、抹头。由于相对人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违反了《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批评教育,相对人同意接受行政处罚。市园林绿化执法大队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对人处以严厉处罚,并要求相对人做出书面保证,补种树木。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擅自破坏花草树木的现象,欢迎及时制止或拨打举报电话12319、8682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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