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减少只是“三公”改革第一步
财政部18日向社会公开了中央本级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和2013年预算安排情况。数据显示,2013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69亿元,这一数据比去年的预算执行数减少1.26亿元。(4月19日河北青年报19版) 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今年两会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削减政府开支约法三章,其中就包括“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对于居高不下备受诟病的“三公经费”来说,只减不增的庄严承诺引发了民众的好评与期待。 值得欣慰的是,此次公布的2013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的确做到了这一点。1.26亿的真金白银省下来,民生支出又能多一分保障。不过,预算减少只是削减“三公”第一步。要想“三公经费”真正做到只减不增,在制定预算明修“栈道”的同时,还要预防有关部门“暗度陈仓”。 首先,强化预算刚性。目前,《预算法》涉及预算法律责任的条款仅有3条,而且都是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尽管审计风暴年年刮,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屡见不鲜,却没有人承担法律责任。全国政协委员段祺华建议,增强《预算法》的法律效力,将浪费国有财产、随意突破《预算法》的行为入刑,从而真正让“三公预算”成为难以逾越的雷池。 其次,盯紧其他支出。按照目前的预算科目分类,部门预算支出一般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类。“基本支出”属于“人头费”,定员定额,预算管理相对严格,许多部门只是把正常的招待费、小型会议费用归于其中。“项目支出”则没有具体标准,部门随意性支出很多,一些违规的“三公经费”支出就被转移到项目支出尤其是“其他项目支出”中去。比如某市2011年的一般预算,“其他支出”竟高达146亿元,占总支出的11.6%,仅次于教育支出。对此,必须改革预算编制方式,变按功能分类为按经济分类,防止其他支出成为“三公消费”马甲。 此外,控制经费源头。对于一些部门来说,财政拨款只是小头,实际支出主要来源于行政事业性收入、预算外收入等非财政拨款。目前尚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这部分收入数量比较庞大,科目也很庞杂,就中央一级财政看,大量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都在其列,存在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即使财政拨款的三公预算减少,一些部门也可以“堤外损失堤内补”,从非财政拨款中捞取油水。十八大报告提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必须彻底消灭预算外的收入和支出,让政府部门所有收支都接受人大的审查监督,从而对“三公消费”隐性增长釜底抽薪。-张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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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