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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责银行收捐款汇费是道德胁迫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26 14:4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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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的吴女士通过光大银行网上转帐给壹基金汇款100元,以表达对芦山地震灾区人民的爱心。然而让她很不舒服的是,光大银行收了2元手续费。她气愤地表示:“现在寄给灾区的物资邮局都不收邮费,光大银行还收手续费,连银行都要发国难财吗?”(4月25日中国经济网)

  吴女士献爱心之举令人敬重,她的愤怒也是正常的情绪反应。但是银行对汇捐款收取手续费,这不是发“国难财”,对银行过分指责有“道德胁迫”的嫌疑。

  银行原本就是对汇款收取手续费的,这是银行为客户服务应获的报酬。在特殊时期,对于捐款这样的特殊汇款,银行该不该收手续费?可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要求银行对捐款免收手续费,如同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强制人们向灾区捐款;也可不收,银行可把免收手续费作为一种捐赠,与汇款人共同奉献爱心。光大银行收取捐款汇费,只是没在这方面做好事,但人家并没有做坏事。

  芦山地震发生后,全国邮政网点和储蓄银行网点开通了免费汇寄服务,这是邮局做好事。邮局这样做,银行就也得这样做吗?当然不是。吴女士不能因为自己献爱心就要求银行跟着献爱心,更不能自认为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银行,这种指责其实是一种道德上的胁迫。

  实际上,在芦山地震发生后的第三天,光大银行的母公司光大集团即决定向灾区首批捐款500万元,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而在地震发生当天,光大集团所属的保险公司就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对受灾客户实行无保单理赔。

  即使光大集团在此次震灾中没有任何善举,即使光大银行对所有捐款照常收取汇费,也不能指责他们发“国难财”。什么才是发“国难财”呢?比如将人们的捐款揣进个人腰包,比如在灾后重建中偷工减料、制造豆腐渣工程,比如利用震灾实施诈骗或借此哄抬物价……做这些坏事才是真正的发“国难财”,应当予以严厉打击。

关键词:捐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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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孙晓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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