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增效益 泊头农民乐享土地“红利”
土地流转效益增农民摇身变股东 泊头400户农民乐享土地“红利” “张会计,算算俺家今年分多少钱啊?”4月16日中午,刚下班的泊头市王武镇东官道村农民王思红,来到泊头市蔬宝农业专业合作社询问分红金。 “你家有2.7亩土地入股,今年每亩的分红是920元,共2509元。”会计张国权指着账单表格回答。 “俺把承包地加入农业合作社后,在合作社打工,每月收入2000多块钱,妻子在附近工厂打工,每月按时领工资,跟城里人生活差不多了。”拿着刚领到的分红金,王思红高兴地对笔者说。“现在,村里青壮年劳力大都出去打工,留下妇女老人种地,有的地块就荒着。”泊头市蔬宝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黄丙欣在一旁接过话茬儿,多年来,由于农民有“宁可抛荒,不可失地”的想法,土地一家一户耕种,不仅生产成本高,增收困难,而且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困难。 为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2010年,由泊头市东官道村农民黄丙欣牵头成立了泊头市蔬宝农业专业合作社,依托蔬宝种业公司和自己的农业科学研究所,按照“入社自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将农户分散的耕地集中起来,实行新技术应用、品种、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耕种、收获等“六统一”管理模式进行种植。 目前,已有东官道、大树闫、大赵屯等村400多户农民成为合作社的“股东”。“合作社已有土地2000多亩,这些地虽然只有10多名种田能手管理,每亩可增收300余元。”黄丙欣介绍,这种自愿加入、民主管理的合作方式,在节省大量劳动力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程度,并有效促进了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张近情、张志国、郭俊峰) |
关键词:土地流转,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