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消协:买农用三轮车要看车与合格证是否相符
进入立夏节气,农忙时节即将来临,农民购置农机具数量增加,为了营造良好的农机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今日,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购买农用三轮车一定要查看车与合格证信息是否相符。 近日,邯郸市农民石某向河北省消协反映,他花1.7万元从当地农机销售点购买了一台农用三轮车,销售方出具了正式发票、车辆合格证等手续。但当石某持相关凭证到车管所办理车辆上户手续时,却遇到了麻烦,原来,该车实际轮胎尺寸与生产厂家出具的“整车出厂合格证”上所标注的轮胎标号严重不符。由于无法办理牌照手续,致使该车购置三个月后仍无法正常使用。 当农民买到这种因实际身份信息与合格证信息不符的车辆,导致无法落户上牌照时,能否退车、更换或者要求赔偿呢?河北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商品不符合其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因此,经营者销售明知是“不合格”的商品,致使消费者无法上牌照,经营者应按照消费者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根据《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条规定:农业机械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因此经销者应为消费者办理更换或退货。 农机具对农民来说是大件商品,河北省消协提醒:购买时,一定要看清楚相关说明,不要购买与产品说明或合格证不相符的产品,不要为私利要求经营者提供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留下安全和办理相关手续的隐患;另外,消费者在与销售者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不要盲目按销售者要求去签,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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