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长袖善舞 绿化才会短命
拆与否,建与否,投入多少,怎么建设,都是权力意志绕过了程序要求。于是,建时无人知晓,拆时也是内部做主,由此造成的损失却无人负责。 绿化带刚刚建成1年多,却被铲得只剩黄土。相关部门解释:这里前后实施两项工程,规划有部分重复。为完成后一个计划,只得把之前的绿化铲掉,换成“档次更高”的绿化植物。这段江堤全长1.2公里左右,背水坡的绿化10天前被陆续铲掉。(5月13日《人民日报》) 拆而建,建而毁,你方唱罢我登场,城市规划也好,设计也罢,往往是随意涂抹,随性而然,如“短命”绿化带这样的悲剧,在权力的指挥棒下,几乎每天都在上演。沈阳绿岛体育中心曾经拥有亚洲最大的室内足球场,当年的政绩口号还余音在耳,十余年后就便遭遇拆除的命运。成都市2008年建成的大慈寺历史文化街区一期工程,总面积近万平方米的仿古建筑,在2011年三四月被拆除,中间存在的3年时间里,几乎没有使用过。 现实中,城市建设规划如同“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前任一个模子,后任一个思路,甚至领导突发奇想就可能否定既有,推倒重来。曾经有一个故事,说的是前任领导很喜欢花草,于是就将机关大院全部种成花草;后任领导喜欢运动,于是机关大院就成了运动场;再一任领导又喜欢景观,于是机关大院就成为“小桥流水”。现实中莫不如此,一个建筑,拆了又建,建了又拆,一进一出都是经济增长,都是光鲜数据,难怪实施者兴味盎然,乐此不疲。 与国外建筑长达上百年的寿命相比,中国建筑二三十年的寿命,真实反映出资源浪费及公共财政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短视的政绩观,让许多规则都处于虚置。长官意志之下,“拍脑袋决策”大行其道,拆与否,建与否,投入多少,怎么建设,都是权力意志绕过了程序要求。于是,建时无人知晓,拆时也是内部做主,由此造成的损失却无人负责。 表面严肃的城市规划,经不起权力者的绕指柔。究其原因,一是城市规划缺乏现实的法律保护,尤其是在行政命令过度干涉的语境下,规划无法依靠自身所依据的理论或者意向来实现。二是城市规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鲜有过错追究和问政,规划任意调整和修改所导致的损失,没有风险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无以遏制行政干预的冲动。更为重要的是,规划的编制、调整和修改过程中,鲜有民意的参与和监督,使得规划成了权力者“自我描绘”,如此语境下,规划的法定责任就会成为摆设。 对于权力的监督应包括其使用、决策等各个方面。短命的绿化带其实也是权力滥用的表现,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资源浪费,也应为此承担责任,否则权力行为就不会纳入“法治”轨道,公共决策就不会有科学的程序保护,民意诉求也不会得到尊重,个人意志凌驾于民主决策的状况就不会改变。故而,应警惕城市规划、建设以及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成为权力者悦人悦己的工具,一方面要加强绿色政绩考核的体系建设,遏制“短平快”的重复建设和反复折腾的冲动;二是要加强对公共资金使用绩效审核,强化权力制约;三是要维护规划行为的法律权威,将权力行为纳入法律约束;四是要完善公共决策的程序建设,将公众意见和民意表达作为必要条件;五是要加强建立健全审批和监督机制及质量问责机制,以此发挥制度倒逼作用。总之要让权力在规则内舞蹈,其行为才会规矩而不张狂。(堂吉伟德) |
关键词:绿化,城市建设规划,短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