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颐和大厦出具假材料帮商户骗取工商登记
沧州市颐和大厦已经交付使用一年多时间了,但目前尚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很多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因此卡壳。有商户向本报反映,颐和大厦售楼处采取出具虚假材料的方式,帮助商户骗取工商登记,尽管目前大多数商户都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大家都感觉心里很不踏实。工商执法人员称,如确有此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惩处。 商户反映:售楼处提供虚假材料 日前,沧州市区商户李鸣(化名)向本报反映,他在沧州市颐和大厦购置了一套写字楼,准备开办一家小公司。“写字楼于2011年年底交房,由于外地有业务无法脱身,最近我才刚刚进行了装修。此前,我咨询了专业人士,根据工商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需要提供房产的产权证明,如果登记人暂时无法出具房产证明,需要提供此房产的预售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李鸣说,大约3个月前,他第一次到颐和大厦售楼处咨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写字楼的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也没有办下来。他要想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售楼处可以提供一份颐和家园18号楼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复印件,然后由李鸣自行将证明书上工程的名称涂抹掉改为“颐和大厦”。 “这显然是弄虚作假,本来我开公司是光明正大的事情,没有必要尚未开张就刻上虚假的烙印。”李鸣从背包中掏出了售楼处为他提供的那份《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记者看到,这份盖有沧州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编号为NO.2008098的复印件,竣工验收备案的是“颐和家园18#楼工程”。“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让我自行把‘颐和家园18#楼’涂抹掉改成‘颐和大厦’,这样就可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了。而且,售楼处工作人员称颐和大厦的大多数商户都是这样办理的。”李鸣说,因不齿于此种卑劣行径,他并未照此办理。 记者调查:商户所反映情况属实 5月27日上午,记者跟随李鸣来到位于沧州市浮阳北大道的颐和大厦售楼处,告诉售楼处工作人员,“我是颐和大厦的商户,想去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咱们提供大厦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一边拿出一个档案夹,一边询问李鸣是否还需要预售房许可证,李鸣称只需要竣工验收合格证。工作人员复印了一份后交给了他。“证明书上‘颐和大厦’这几个字比其他的字小很多呀!”李鸣提出质疑。“这用的是别的建设工程的证,以前颐和文园门市的证没下来时也是这么做的。”这名工作人员直言不讳。 记者看到,这份盖有沧州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日期为2012年12月28日、编号为NO.2011088的《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副本),工程名称“颐和大厦”处有明显的涂抹痕迹,而且字号明显比其他字体小很多。“原来是让商户自行涂改验收工程的名称,现在售楼处直接给商户改好备用了。”李鸣拿着这份复印件向记者证明他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工商回应:查实后将严肃惩处 随后,记者就此事来到沧州市运河区工商局南陈屯分局了解情况。一位褚姓局长告诉记者,颐和大厦内个体工商户的工商登记机关在南陈屯分局,企业注册登记在运河区工商局或沧州市工商局。对于商户反映的颐和大厦提供虚假材料帮助商户骗取登记一事,褚局长称如确有个体工商户骗取工商注册登记一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惩处。 据悉,《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记者韩泽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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