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高招录取艺术类专业投档办法有调整
记者昨日(5月29日)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我省高招录取对艺术类专业投档办法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对使用我省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投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录取规则与我省投档规则不同的,经招生院校申请,可加大投档比例。 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将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考生报考院校,由院校择优录取。其中报考我省联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还须相应类别的专业联考合格。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根据高招时间安排,6月13日进行俄语、日语口试;6月13日、14日进行英语口试;6月9日—20日进行军队、公安、司法院校招生政审、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试;6月24日18时—27日18时,填报本科二批及以前批次志愿(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7月7日—8月20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含相应批次征集二志愿或三志愿)。(记者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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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招,艺术类专业,投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