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药价改革方案于6月18日听证
3日,河北省物价局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省物价局定于6月18日上午9:00-12:00,召开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地点在石家庄国宾大酒店。 方案1 听证方案要点为2013年,我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在去年11个试点公立医院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70%县(市、区)的134所县级公立医院。 试点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零差率”销售,同时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治疗、手术、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通过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调整,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总体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方案2 当日,还将听证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医院亏损的弥补方案。即“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省政府确定的6:3:1比例予以补偿,即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收费补偿60%左右,财政负担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 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与医保(农合)、财政、卫生、医院管理等综合改革政策配套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记者宗苗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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