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设区市空气质量超标 区域流域环境改善
6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的《2012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2年,我省着力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促进了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为一般,其中承德和秦皇岛两个市生态环境质量为良,其余九个市生态环境质量为一般。 2012年我省污染减排取得新进展,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与2011年相比,分别削减了2.86%、5.01%、3.13%和2.19%,均完成了年初的既定目标。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旧标准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三项污染物进行评价,11个设区市全部达标。但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评价,3个设区市达标,石家庄、邯郸、唐山、衡水、保定、邢台、沧州和廊坊8个设区市由达标变为超标,超标污染物为PM10。 全省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Ⅲ类和好于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达48.5%,主要污染物氨氮、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分别下降17.3%和16.1%。水库水质良好,近岸海域水质基本保持良好,声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较好。 与2011年相比,2012年全省农药、化肥、地膜的使用量呈上升趋势,大量及不合理地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造成土壤肥力下降、质量退化,地膜残留问题突出。 全省森林覆盖率为27%,森林蓄积量1.2亿立方米。2012年全年完成造林绿化312360公顷,其中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面积165268公顷,包括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沿海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等;完成中幼林抚育20万公顷。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改善了全省生态环境。 截至2012年底,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06座,垃圾填埋场196座。全省设区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7%,城市整体环境和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改善。 |
关键词:空气质量,超标,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