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嫖抓母女 母女谁嫖谁?
6月5日,网曝“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警察深夜抓卖淫女”时,错抓商丘女民警王某母女俩,其间还殴打两人。王某女儿表示,警方已经道歉。但文化路派出所领导拒绝接受采访。(6月6日《河南商报》) 郑州警方抓嫖,竟然抓到母女两人,真不知这对母女谁嫖谁?尤其是当母亲告知警方,自己也是警察并拿出警官证,还说出单位领导的名字时,警方依然将 母女两人连推带拉从22楼扭到1楼,随后被带到派出所,真不知是抓嫖还是抢人? “嫖”是什么意思,笔者百度一下得知,其“本义”为:男人与娼妓短暂地“相好”;《现代汉语字典》释义:男子玩弄妓女。也就是说,“嫖”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而王某母女两人都是女人,何来“嫖”?谁嫖谁?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从报道来看,警方显然不是抓嫖,而是抢人,有几个细节为证:一者,为啥进门后“一句话也没说”,就一拳打在王某的脸上,这不仅民警的作为,而是抢匪的暴行。二者,警方抓人,本应主动出示证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王某要求抓人者出示证件时,对方却声称“衣服就是证件”。这是哪个派出所的规定?这是哪门子王法?三者,王某到派出所后,说自己有心脏病,谁知有民警笑着说没事,严重了拉医院,死了公安局负责。这是践踏生命、草菅人命,民警怎会如此冷血?四者,从3日晚被抓到派出所到4日凌晨2点,整整3个小时,为啥警方一直没人搭理母女两人,也不让她们说话,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呀!特别是派出所指导员拒绝接受记者采访,不知是心有愧疚还是心中有鬼? 民警的全称是“人民警察”。“警察”前面的“人民”二字,决定了“警察”属性。然而,郑州警方的行为,不仅与警察的“人民属性”格格不入、南辕北辙,而且把人民的生命当做儿戏、视如草芥,又岂能是一名男子的“大姐对不住,还是我的错,是我带的队,不管咋说都是我的错”这一句话就能了结的。对于郑州警方的野蛮行为,相关部门甚至是上级部门必须给个说法,否则,警察形象、执法机关形象、党和政府形象,必将在人民心中消失殆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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