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在摁下“平权按钮”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同工同酬,指向的分配公平慰藉人心:它意在兑现按劳分配的规则,剥离身份藩篱,实现分配基准从“身份”向“契约”的转轨。正因如此,新《劳动合同法》承载了公众厚望。 对临时工、派遣工们而言,这无疑是填补权利洼地的契机:长期以来,他们都被贴上标签,干着苦差重活,待遇却“低人几等”;更悲催的是,出了事时,他们动辄成“顶罪脊梁”。而同工同酬,意味着工资、福利等“并轨”。 按理说,同工同酬本是市场经济语境下的分配常理。它落地生根无非是常识归位,可当下,它却俨然是“久旱后的甘霖”——原因无他,只因待遇差异化和劳务派遣滥用,造成分配格局的失序。 就现实中看,有些单位进行劳务派遣,目的是为减少用人成本,抑或纾解“编制紧缺”的困境。在派遣名义下,某些单位超范围使用临时工,有些还不签合同、不缴社保等;更令人忧心的是派遣机构中经营资质低、皮包公司多等问题广泛存在,严重挤压了临时工的劳动权益。 劳务派遣滥用,背离了设计初衷:它仅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岗位。而今,新《劳动合同法》又对“三性”岗位作了明晰界定,有助于规避乱象,营造良序的用工氛围。 事实上,在某些领域,临时工成“顶岗专业户”的现象频发,深受诟病。基于此,自今年6月1日起,广东已禁止临时工执法。相较之下,明确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则是从待遇着手,修复临时工的权利裂缝,也倒逼用人单位遵守规则。 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落地还会面临多重困难:有些单位编制资源有限,而用工量较大;整体劳动成本上升,也会逼其钻空子;更何况,“人不够,临时工来凑”的惯性未消…… 同工同酬在摁下“平权按钮”,但它不等于分配格局的终结。只有当它成为分配制度改革的预热,才能渐次抹消“权利极差”。-佘宗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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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分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