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企业可获专项资金 优先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石家庄市将建立企业和项目数据库,将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以及超2000万元尚未入统工业企业,及时入库,实行领导分包加大培育力度。 石家庄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意见》明确,对新入统工业企业凡符合条件申报国家和省专项资金的,予以优先推荐。 对新增入统企业,《意见》要求,要降低企业资产评估和贷款门槛,优先帮助和协调解决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予利率等方面的优惠;各级担保机构要简化手续,优先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记者彭丽晗) |
关键词:工业企业,专项资金,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