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招收一名高校毕业生 中小微企业获补千元
河北省人社厅22日通报,为积极应对“就业最难年”,河北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同时加大政府资金补贴力度。 河北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长陈晓坡说,今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35.5万人,人数为近年来最高,就业压力增大。为积极应对“就业最难年”,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和帮扶、强化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各部门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继续组织“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项目。同时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介绍,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同时可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补贴和一定数额的水电费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含网络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创业者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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