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八举措促就业 低保家庭毕业生可领千元补贴
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699万人,被认为是“史上最难就业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也达到35.5万人,就业人数再创新高。为确保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项举措力促就业。 ①政府“出钱”开发基层岗位 今年我省将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加大财政投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 ②中小微企业招用一人获补千元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将获补贴。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同时可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③初次创业可获租金补贴和创业补助 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将获扶持。对创业者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④扶持创建一批创业孵化园 高校毕业生缺乏社会经验,为帮助其成功创业,我省将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各市、县要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扶持建设一批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凡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可享受房租物业补贴和一定数额的水电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⑤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上调 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自2013年起,将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调整培训补贴标准,将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调整为每课时5元至8元,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200元;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200元。 ⑥低保家庭毕业生每人发1000元求职补贴 2013年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获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范围为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当年底仍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从次年1月开始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 ⑦毕业生可在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 今后,毕业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不用再跑回户籍所在地办手续了,直接在求职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能办了。《意见》提出,允许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纳入本地免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⑧离校未就业学子纳入就业服务 所有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一对一开展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为其提供就业机会或参加培训、见习的机会,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都能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记者 王丽) |
关键词:毕业生,补贴,就业,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