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评]入罪标准量化 网络反谣正式“亮剑”
中国“两高”9日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网络言论范围的诽谤罪设定了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中国新闻网) 网络的开放和自由早已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丰富了我们的生活,滋养了我们的大脑,更是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小到“网络流行语”的盛行,大到贪官污吏的落马,我们的生活已经处处都留下了网络的印记。 但我们的网络生活有时却被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所干扰。比如近期,“立二拆四”(真名杨秀宇)、“秦火火”(真名秦志晖)等“网络大谣”被北京警方依法逮捕,他们以谣博名、以谣牟利的灰色网络利益链也得以曝光,全国上下舆论一片哗然。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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