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再次下放2项行政审批项目 10月1日开始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畅通审批渠道,省商务厅决定再向基层下放两项审批项目。由商务部门和原外经贸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企业变更审批项目,下放至设区市商务局(仅限省辖市级)、省直管县(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上,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核准(原址改扩建)项目下放至设区市商务局、省直管县(市),农村加油网点扩建增加经营品种除外。审批项目的接收时间均从10月1日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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