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指标”的关怀
当动态的社会管理屡屡碰上硬性的“指标”,就难免成就了一个约定俗成的名词:“中国式指标”。这个“中国式”的家族成员可谓不少:入学指标、罚款指标、捐助指标乃至破案指标等,不一而足。“精神病指标”是作为新成员在这几天脱颖而出的。 始作俑者是郑州市卫生局。去年9月,该局下发文件,规定各辖区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这个任务被纳入卫生部门对社区医院的考评中,完不成会面临上级的督导。根据记者的调查,至少对部分社区来说,重性精神病的统计指标已成为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样的公共议题,自然少不了评论人士的声音。几乎所有的媒体评论栏目都找到了他们认为合适的表达。直斥者有之。“精神病指标”折射出管理者无知,这是《京华时报》的态度。作者陆文江借此指出,“精神病指标”无疑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这种硬性指标产生的考核压力,传导到医务人员身上,带来种种执行问题,侵害了患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痛心者有之。河南的评论人朱四倍则在山东大众网上发声,认为精神病指标或是权力病变指标,最为重要的征兆就是公共理性的无情流失。 不久前颁行的新《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也被几乎所有的论者不断提及与重申。比如在诊断方面,“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在权益保障方面,“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当然还有体现于“新法”诸多条款中的患者自愿、患者权利至上等原则。 指标管理在社会管理中的意义,亦因这起精神病指标事件再次得到分析。理论上的比例,怎么可能非常均匀地分布在每一单位数目的人群中呢?马涤明在《深圳晚报》上表示,精神病检出率或指标的荒谬在于,将研究中的抽象理论和数据适用到了具体的、有尊严的人群。并且,将整体意义的2‰比例分解到各个社区,就更不科学,甚至是笑话。《潇湘晨报》评论员王聃同样指出,从行为心理学分析,包括精神病患者指标在内的摊派举动,只能是一种习以为常的行政心理,此种“数目字管理”训练有素。换言之,这也是常与过度指标如影随形的“目中无人”式管理。 批评如潮。但是在观点市场上,从来不乏甘做少数派的人。张正英在《青年时报》上谨慎地发问:我们是否误读了“摊派精神病指标”?我们想过没有,如果没有可资量化的也符合实际的考核指标,一项工作很快又会跌入“人人喊重视、个个未落实”的窠臼呢。谢庆富则在《信息时报》上表示,精神病量化指标可以有。由于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有很多顾虑,不愿意暴露隐私,只有靠基层医护人员挨家逐户排查,才能得出第一手数据。说到底,重性精神病量化指标,释放的政府善意,体现的是政府担当,受累的是基层医护人员,受益的还是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庭。 然而让少数派有些尴尬的是,支持精神病指标做法的话音未落,9日晚间,被他们鉴定为体现了“善意”与“担当”的郑州市卫生局,却就媒体报道做出回应,声称该指标不是强制性工作任务,而是按常住人口比例对“重性精神病人进行筛查管理”的指导性指标。且不论“非强制”之说在白纸黑字的文件之前有多么无力,但这一回应本身至少表明他们也认识到“精神病指标”的做法显得有多么不妥。 见惯了社会管理的反反复复,迂回波折,现在既然发现摊派精神病的做法有所不妥,那么推倒便是,庶几也算是知错就改,从善如流。但这是不是意味着,当一场“精神病指标”之争平息之后,郑州所有的精神病患者就都得到了很好的治疗或安置了呢?是不是有许多人,对于“指标”的关心远大于对精神病患者群体现状的关心?而且事实上,“指标”本身也未必是对病患群体的真正关怀。在《新京报》上,评论者詹万承发现,“据文中介绍,精神病家属问社区工作人员,登记了能有啥救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则坦承,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更无力承诺什么。因此看上去,更像是一场层层摊派的统计任务,实际作用如何暂不明了。”有指标尚且如此,取消了指标又该如何? 要人性关怀,不要指标摊派。我们今天都必须正视这样一些事实: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我国精神疾病患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而在另一面,则是公共财力投入的严重不足。数据显示,我国目前仍有70%左右的精神病患者没有接受及时有效治疗。因为“差钱”导致不少家庭为了基本的生计而不得不放弃治疗,患者或被家人长期禁锢,或流落街头,成为散落在社会中的“不定时炸弹”。 最后需要提请注意的是:10月11日,是第22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精神卫生日宣传的主题是:“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杨耕身)漫画/王乃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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