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城管 理应“多做减法”
近日,广州市城管执法局萝岗分局刚完成一项政府采购,花费56万元外聘保安公司负责拆违行动的安保工作,引来一片议论声。有市民担心如果外聘人员没有严格培训和管理,可能会出现反效果。(14日《广州日报》) 今年8月,广州城管防护装备升级换代,城管执法人员配备“六件套”护身的消息,同样引起了较大关注,被戏称为“武装到牙齿”。时隔不到两个月后,又高价聘请安保外援,广州城管的自我保护意识可见一斑。 城管的安全并非不重要,只是,名为政府采购的安保花销,是否通过了必要的民意征询?保安人员会否取代“临时工”成为新的暴力执法挡箭牌?事实上,在城管自身执法权限仍饱受争议,暴力执法难以得到根本遏制的语境下,此番“增员”,会不会滋生新的执法乱象,实在不是公众的过度解读。 当地城管局回应称,外聘保安是针对目前拆违行动中多发的暴力抗法而采取的相应对策,外聘保安不是来帮城管“助威”或“打架”,只是在现场起警戒作用,维持、疏导拆违现场秩序。类似的澄清,与当年各地解释聘请协管如出一辙。但事实证明,很多城管暴力执法中,都有协管的身影。 此次聘请安保力量,特别强调的是拆违这一背景。那么,既然有暴力抗法,为何不报警,请求警方协调?值得玩味的是,2011年的《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草案)》,明文规定将拆违列为警察职责,引发大量市民包括当地警方内部的争议,且该规定又与公安部禁止警察参与强拆的禁令存在冲突,后被修改。如今看来,增设安保外援是弥补警方未能协助强拆的遗憾。总的看来,广州城管方面充实自身力量的努力,一直未放弃。 相对于协管员,保安是名副其实的“临时工”,更利于“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对自身执法权争议都未能解决的城管局而言,强势的一方一味强势,只能增加对抗性。毕竟,一个好的秩序不是靠任何一方的主导优势压制出来的,而是靠平等的对话与和解达成的。即便是遭遇执法反抗,也应当寻求法律意义上的强制保护,而非自设抵御力量。 保护城管没错,但必须看到,目前城管执法所遇到的困境,恰是自身权限的太多太广所致,化解执法危机,需要做的恰是“减法”,将一些自身难以胜任的职能交还给其他执法部门,以联合执法的方式来降低执法的风险,而不是陷入比人多、比谁狠的恶性循环之中。 -朱昌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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