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办证难应从制度改革入手
为了办护照从北京返回三百公里外的老家多次补办证明,但多份证明根本不需要,3000多公里的路完全是“白跑”;办理营业执照却被相关部门“踢皮球”来回11次……10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北漂青年小周和江苏丰县的小狄为了办护照和办营业执照被办事人员刁难的问题。两地政府均连夜处置作出严厉问责。(10月13日新华网) 这两起严重的官僚主义事件能够得到迅速及时的处理,得益于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组的敢于曝光揭丑。如果不是经中央媒体曝光,如此“玩弄百姓”的情况会不会得到如此雷厉风行的处理呢?把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顽疾,寄希望于这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的“马后炮”,到底能不能富有成效呢? 有人说,让百姓跑六趟的干部缺少为民办事的良心,但是我认为问题本质在于,制度建设的不足,才让“人民公仆”变成了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把人民赋予的职责变成了自己手中肆意妄为的权力。 解决群众办事难,不能仅靠媒体监督,更不能靠“隔墙扔砖”,需要我们在制度建设上下大力气。首先要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应该紧紧挂在嘴上,更要深入每一个国家公务人员的心里。要通过对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为民服务意识的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 其次是要加强政务公开制度,让权力运行阳光化。要按照透明、便民的原则,绘制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通过公开服务事项、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监督方式等内容,让群众办事轻松,社会监督方便,进而更好的服务社会和群众。 再者是要继续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强调法律的权威。只有充分将权力限制于法律的笼子里,才能让这些工作人员想敷衍塞责而不敢,想“踢皮球”而不能,让他们在法律的约束下老老实实的为民办事,如果自身的不作为,就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不仅仅是行政处分。 最后是要加强监督监管制度建设。我们要积极构建由人大、纪委、监察局、反贪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的监督机构,并积极吸纳社会媒体、人民群众参与,使其对国家工作人员有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必要权力,及时将那些“脸难看、话难听”的工作人员及时地清理出去队伍。 (文/高世鹏)
|
关键词:办证难,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