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函求情:行政干预司法的恶例
3年前,太原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悲剧,一村民被强拆者的棍棒锤击致死。事后,太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瑞军等17人获刑,被告人不服上诉。今年9月,太原市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此案,庭审现场竟出现两份由事发当地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函。“求情函”除了陈述案情,还特别提到判决后家属不服判决,甚至到有关部门上访。而提出“慎重量刑”,是希望法庭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情由,考量当事人家属的情绪和诉求。直白些,就是希望法庭通过判决和量刑的倾斜,解决当事人家属屡屡上访的麻烦。 司法理应保持公正独立,这是法治社会的常识。但这两份饱含行政意志的公函,映照出的是法外之力干预司法公正的意图。在当地政府眼中,法庭被视为维护稳定大局的工具,法律也成了可任意左右的天平。殊不知,干预司法公平的力量,才是破坏社会稳定的最大的幕后推手。 不知当地政府是否想过:以求情方式妨碍司法公正改变判决结果后,被判刑的当事人家属不上访息事宁人了,那被害者及家属的公正谁来维护?受害者家属遭遇不公,踏上上访维权之路,届时当地政府难道要再次改变判决结果吗?若真的陷入这种泥潭,恰恰是法治不被敬畏所造成的。 -时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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