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政府职能 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
“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加强体制创新,提高行政效能,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约束监督,更好地发挥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 10月2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省长助理尹亚力通报了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工作情况。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 2013年4月份,我省正式启动了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根据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了22项重点任务,其中对应国务院机构改革6项,结合我省实际16项。 重新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实现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全程无缝监管,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将原分散在省有关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再保留单独设置的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原由省卫生厅管理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促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更好担负起提供优质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服务的职能,对应国家机构设置,将省卫生厅的职责、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今年11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 组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对应国家机构设置,将原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不再保留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今年11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 调整省能源局职责 为保障能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统筹推进我省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整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省有关部门涉及能源管理的相关职责,重新界定省能源局职责。 加强环境工作和执法力量 为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更加有力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省公安厅成立了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整合有关部门力量,在省环保厅增设了大气、水、农村环境、机动车污染管理等相关内设机构。 优化政府机构设置 为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减少行政机构和职责交叉,按照国家对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的要求,本着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对应国家部委的调整方案,对部分省政府行政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整,相应撤并减少了部分政府机构,并对一些机构及职能进行了调整整合和优化设置。同时,进一步理顺条块管理体制。 改革省直机关管理企业体制 为继续推进政企分开,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省政府启动了省直机关管理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重点是改革下属企业的管理体制,彻底从省直机关剥离。 省编委办副主任刘修起表示,大部门制改革是减少政府机构重叠、职能交叉,避免部门多头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有效措施,也是建设精简统一效能、结构优化政府组织的内在要求。“今后将根据我省实际,继续推进大部门改革的探索。” 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和重点。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河北省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明确了10类、共50项具体任务,其中对应国务院任务分工42项,我省结合实际增加8项。这50项任务分别明确了38个牵头和协办部门,提出了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 政府职能转变10类任务 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自2001年3月始,我省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0多年来,省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超过2000项,削减率达到80%以上,市、县两级也取消调整了大批审批项目。 今年以来,我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已分两批共衔接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项、接收下放32项;取消省级“三类”行政审批事项118项、下放57项,已经向社会公布。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将制定继续保留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同时,建立动态化管理机制,坚决防止新增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此外,将严格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一般不再设定新的行政审批事项。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吕永志表示,今后要保障下放审批事项落实到位,通过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变相审批、无辜拖延、下放不到位等问题,“该放的必须放到位。” 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和免征涉及11个部门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收费标准有自由裁量空间的涉企收费,自10月1日起,降低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幅在10%-20%。这两项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6亿多元。 省财政厅副厅长赵文海表示,自7月份开展清理工作以来,尤其是对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不利于激发社会经济活力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进行了重点清理。取消16项收费,免征两项收费项目。 取消的16项收费 中小学取暖费、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费、强制借读费、职工医疗保险证和IC卡工本费、城市绿化用地临时占用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海事调解费、海岸电台无线电电报电话费、强制戒毒费、企业年度检验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费、计划生育病残医学鉴定费、ATA单证册收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绿化费林地补偿费等16项收费。 免征的收费项目 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为进一步约束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我省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专项清理工作,决定取消32项,取缔13项,规范管理11项,转为市场调节价管理24项,授权市县管理5项。据测算,这次清理完成后,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4亿元以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是首次全面进行清理。”省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张立霞表示,管理好收费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合法的收费项目要继续加强监管,定期进行清理,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能取消的项目要取消,能降低标准的要降低标准。目前,我省正在对几个热点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明年上半年还将对涉及收费的几个重点部门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目前专项整治的热点收费项目 教育医疗收费、高速公路救援收费、驾驶员培训考试收费以及涉企收费。 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目前,11个设区市、166个县(市、区)、15个开发区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1927个乡镇(街道)、33649个村(社区)建立了便民服务站室,县级以上覆盖率达到96.7%,乡镇达到85%,村级达到68%;51个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政监管)职能的省直部门全部建立了服务窗口,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政务服务格局。 为进一步提高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水平、提升运行质量,年初省政府启动了全省的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市县两级将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全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 提升标准,规范硬件建设,做到整齐划一、便于识别;规范进驻事项,提高项目进驻率,提升现场办结率;规范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 近年来,因为缺乏一个统一公开的交易管理平台,公共资源市场上出现了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管办不分、市场分割等问题。 对此,我省全面启动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明年6月底前建成。今年上半年,全省纳入规划的160个市、县(区)级交易市场已全部建成。市、县两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四大类应进必进项目陆续纳入市场交易,年底实现全部进场交易。截至9月底,各级投入运行的交易市场已完成交易13212宗,累计完成交易额1143亿元。 加快省政府机关标准化建设 自去年3月份以来,分两批在省政府38个部门开展了机关标准化建设工作。 开展政府机关标准化建设,主要是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引入机关管理工作,推进行政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实现转变作风、规范管理、提高效能的目标。省政府将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38个部门作为实施部门,建立了组织协调机构和相关工作机制。首批19个实施部门已高质量地完成了机关标准化管理各项工作,已于去年11月底全部通过第三方具有标准化管理认证资质的机构审核,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目前,第二批19个实施部门正在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将于今年10月底前全部通过认证。 开展提质提效专项行动 根据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省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启动为民服务提质提效专项行动,制定了《河北省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为民服务提质提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修订出台了《河北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紧紧抓住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群众办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改革体制机制、完善制度规定、强化推进措施上下功夫。确立了八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即:下放一批审批事项、优化一套审批流程、提升“一站式”服务、实行涉企一口收费、完善一个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搭建一个应急服务平台、健全一个公开体系、构建一套电子监控系统,有力促进各级机关提质提效。 积极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放宽准入门槛、改善发展环境、推动全民创业、增多市场主体的有效举措。我省起草了《河北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年检验照改为年度报告、建设统一信息平台等措施,为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做了前期方案设计准备工作。 从今年7月下旬开始,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关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初步测算,工商系统每年可减少罚款案件7万多件、涉及金额1.7亿元左右。今年7月份以来,全省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总量增加了62455户。截至8月底,全省登记各类内资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12.57万户。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 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关于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决定,我省取消对应项目18项、取消部门评比转由协会举办的1项。除此之外,我省还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活动的通知》,对省政府各部门现有的评比、达标、表彰和评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要求 凡是不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影响政府创新管理,脱离群众以及流于形式的项目坚决取消;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规定的项目,一律取消。 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范罚款行为 今年年初,我省对2012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现行有效的231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集中清理,其中,已被上位法替代或内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应予废止和宣布失效的省政府规章8件,删除处罚条款、降低处罚标准、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等修改行政处罚规定的省政府规章29件,继续保留的省政府规章194件。同时,对全省现行有效的53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64件,列入修改目录18件,继续保留456件。 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罚款,对政府部门所有罚款行为进行清理汇总,对所执行的罚款依据、种类、标准、范围等进行梳理,逐项提出清理规范意见。清理的原则是:法律法规有明确处罚依据的,通过规范自由裁量加强规范;只有地方性法规作为处罚依据的,时过境迁,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或明显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提出修改建议;只有政府规章作为处罚依据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或明显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提出修改或撤销建议;执行国家部委规章的,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提出合理建议。此项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清理规范结果。(记者 张清华)
|
关键词:政府,管理,行政,收费,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