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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转包不能不加节制

http://www.hebei.com.cn 2013-10-23 10:4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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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成都火车北站区域总长278米,可停放140辆自行车、840辆电瓶车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它一年的经营权,近日被拍出了34.5万元价格。业内人士称这次拍卖拍出了一个“宝马”价。随后,市民发现这里的停车费突然涨了一倍。而根据拍卖约定,承包人在经营期内是不得违规收费的。

  最需追问的,是那场引发轰动的拍卖。诚如很多人强调的,火车站周围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一定程度上具备公共物品的属性,其经营权是否适合竞价拍卖,本就有待商榷……事实上,不加节制地将公共物品推向市场,放任商业运作主导公共服务供给,已一再制造出价格异动。

  公共物品的市场化,并非不可以,但要慎之又慎。职能部门既要事先言明附加义务和运营底线,还要给承包者预留一定的利润空间。以此量之,成都北站在此次自行车位拍卖中,尽管约定了“承包人不得违规涨价”,但其所采取的简单竞价的交易形式,显然是一副“榨干最后一滴油水”的架势,简直就是逼着承包人涨价。

  一个亟待厘清的常识是,职能部门确有必要将某些事情交由市场,但绝不意味着可以将“不便去做的事情”,寻找一个商业代理人去实施。诸如违规涨价,虽由各级承包人冲锋在前,但幕后坐享其成的转让方,就毫无责任吗? -然玉

关键词:停车费,非机动车停放点,成都,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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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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