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扰民莫用“泼粪”终结
小区广场上,一群人正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却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粪便泼了个满头满身。记者调查后得知,原来是楼上的住户不堪噪音的长期干扰,加上多次交涉无果,最终在前晚采取此举泄愤。(10月25日《武汉晚报》) 居住在城市中的每个人都应该对广场舞见怪不怪,这是老年人的一种娱乐方式,更是一个城市的文化风景线。但是,这样的娱乐方式和文化风景线也深深暗藏着无数经济学的道理,而面对广场舞扰民的终结方式,采取“泼粪”的极端手段来以暴制暴,只能将矛盾激化,而不会取得良好的解决方案。因为在广场舞的存在意义上看,其不过就是“公地悲剧”的一种表现形式,更是外部负效应的集中表现。由于公共领域属于没有产权的范畴,谁也可以占据,又因为广场舞的噪音没有规制,乃至影响到居民而没有合理的解决方案。与其说这是一个解不开的矛盾,不如说管理者缺乏智慧。 小区的物业乃是形式上的管理方,对于广场舞扰民的行为,其采取哪种措施就会有哪种结局。目前看,只能规劝的方式可以说是一种扬汤止沸的暂时行为。从根本上解决这样的问题,必须有两个基本点需要把握:一是需要尊重业主的合法合理的选择;二是需要尊重业主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老年人的广场舞是健身项目并不违法,还需要鼓励。但是,在广场舞的具体过程中必须尊重业主的权利,声音过大影响到别人,是否可以将声音调低?广场舞扰民,是否可以考虑更换地点?物业是否可以集中将广场舞的人员集中起来,到一个相对集中的地方?这些问题直接拷问管理方的智慧。 从实际的效应看,被影响到的业主采取的是一种极端的手法,仍东西,甚至泼粪,这是一种激化矛盾的方式,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按照理性人的观点,对于一种影响自身权利的事件唯有采取合法的方式才能最终解决。对广场舞的人们泼粪,形式是一种反抗噪音,实际上已经涉嫌侮辱别人。用暴力的方式永远难以制止另外一方暴力的存在,制止违法的行为仍旧需要采用合法的手段,这是那些业主需要遵守的规则。终结广场舞的噪音,需要的是理性的沟通,合法手段的运用,而不是动辄吵架,甚至以暴制暴。 而那些跳着广场舞的老人们来说,也真的需要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在娱乐自身的同时需要真心考虑别人的感受,以不侵犯别人的权利为基础,尽量避免出现外部负效应,否则只能导致“双输”的结果,矛盾的激化来自双方的不理智,泼粪的方式无论是出自无奈还是被的都欠考虑。所以,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和谐关系构建需要的是多方面的思考,而不是一元化思维的爆发。 |
关键词:广场舞,扰民,泼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