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罚报亭乱了“执法分寸”
广西南宁西乡塘区多家报刊亭,日前因门上挂杂志,被罚款1000元。报刊亭经营业主对此喊冤,城管部门则称,处罚是因其跨门槛经营,且事先已多次劝告未听,最后才实施处罚。(28日《人民日报》) 门上挂杂志,是报刊亭的惯常做法,公众对此也习以为常:毕竟是“弹丸之地”,各类读物陈列,也有“货架依赖”,将门充分利用,以便选购,无可厚非。可如今,报刊亭竟因此遭重罚,委实让人觉得“无厘头”。 面对质疑,当地城管部门回应,罚款原因是其跨门槛经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市容环境卫生的通告》明文规定:“临街店铺经营者跨门槛(窗)经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并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 看上去,涉事城管罚款有据可依。他们是循规办事,在“屡劝不改”后,才科以重罚,并无逾矩。至于部分经营者之惑,也不难解开:之前这么摆五六年都没人管,而今陡然被罚,是基于法规的后溯性。 时下,报刊亭多处在人流密集处,若无度延伸,侵占公共空间,可能会影响到社会秩序。因此守矩经营,尤为必要。问题是,涉事报刊亭门上挂杂志,属“跨门槛经营”吗? 在当地城管援引的通告中,对“跨门槛经营”并未作出明晰界定。实质上,其此次执法与南宁市今年7月5日起,在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的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这就框定了治理的目标指向——该整治的是损害市容卫生之举,而不宜扩大化。严格执法不错,可不能逾越边界。报刊亭开门卖杂志,既不影响市容,无碍观瞻,也不妨害路人安全,为何非得重罚?“跨门槛经营”没个明文界定,这给执法留下了自由裁量空间。为避免误伤,相关决策者应补全罅缝,不能只顾市容光鲜,而一刀切地“划红线”,让公共治理被“面子”与“里子”的错位绑架。 城管执法不该僵化,而应注重“分寸拿捏”,多些人性化与灵活操作。民生诉求与洁癖式治理,在价值次序上,当秉持“民生本位”的态度。对报刊亭经营者来说,1000元不是笔小数目。城管执法,不由分说地开罚单,势必引发“以罚代管”,“变相敛财”的质疑。 说到底,城市治理,当把握好分寸。就拿报刊亭门上挂杂志来说,以“跨门槛经营”名义罚款,可能属“越界”,失去了执法应有的谦抑与关怀气质。 -守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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