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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亭门上挂杂志被罚缺乏“民生味”

http://www.hebei.com.cn 2013-10-29 16:4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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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数家报刊亭,因在门上挂杂志,被城管部门罚款1000元。报刊亭经营业主对此表示不满,认为一直以来都如此摆卖报刊,被罚太“冤”;城管部门回应称,处罚有据可依,且事先已多次劝告未听,最后才实施处罚。(10月28日《人民日报》)

  “卖一份报纸才得7分钱,现在报纸又难卖。每个月扣去租金、占道经营费等800多元,一个月顶多赚2000来块”,小小报刊亭,实在赚不了多少钱,可一罚款却是被罚1000元,无疑,对于报刊亭来说,是“天价罚款”了,也是经营者难以承受的。

  从表面上看,报刊亭门上挂杂志被罚款是有依据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市容环境卫生的通告(南府字〔2013〕4号)》第十一条明文规定:“在规划道路红线或者现状道路边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进行经营、作业、摆放广告牌(灯箱)、展示商品和堆放物品,或者临街店铺经营者跨门槛(窗)经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并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然而,把报刊亭门上挂杂一概定性为“跨门槛经营”,不仅有违民生,而且有滥用权力的嫌疑。“跨门槛经营”之所以要被禁止,最重要的原因应该是侵占了公共空间,妨碍了别人,甚至存在安全隐患,但报刊亭门上挂杂志,显然并没有这些“危害”因素存在。既不影响市容市貌,也不妨害路人安全。怎么就不能挂呢?诚然,报亭门上挂杂志,使城市显得不太美观,但却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实景”。

  一般而言,报刊亭的空间是相当狭窄的,报刊亭门上挂杂志,无非一方面是为了尽量利用好空间,另一方面也是为最新出版的杂志作“广告”,用来吸引读者,争取卖得更好,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可现在城市对于报刊亭门上挂杂志,竟然不能容忍,甚至要罚1000元,这不仅超出了民众负担,而且变成了“执罚”,变成了隐性的“暴力执法”。

  小小报刊亭,不仅承载着市民的精神食粮,而且承担着一些人的生计。一座城市对报刊亭的态度,也在测量着对民生的温暖。现在有些城市,已经无法容忍报刊亭的存在,一拆了之。这是无视民生的表现。

  城市,首先是老百姓的生存空间,城市管理中要有方便老百姓的“管理理念”,不能一味追究光鲜的外表,就像城市中不能只容许高楼大厦存在,不能只允许富人生活。城市中应该为普通人,特别是底层老百姓留足生存空间,为他们生活的便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民生,绝不是为官者口头说说的,而是应该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上。对于报刊亭,不能片面追究“整洁”,要知道,小小报刊亭的背后蕴藏着浓厚的民意。谁都不要轻视。

关键词:报刊亭,杂志,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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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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