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首次明确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保障房
今后,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在秦市申请保障性住房。昨日(10月31日),记者从秦市有关部门获悉,目前秦市已正式出台《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保障性住房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放宽经保障条件,首次明确了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据介绍,《细则》明确将该市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3个城市区内现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统称为保障性住房,实行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并将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都将纳入保障范围。且今后保障房分为租赁型住房和销售型住房两种形式,保障家庭既可申请购买房屋,也可以申请租赁房屋。 按《细则》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条件分为3类。第一类是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实际居住,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第二类是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实际居住,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第三类是对保障性住房有需求的本市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人员,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辖区上年度收入标准2倍以下。此外符合上述条件而且达到25周岁的单身人士,年满18周岁的孤儿,也可以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记者李淑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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