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的把讨债的揍了一顿 还逼着打了5万元欠条
由于朋友张斌三番五次到家中索要被欠的工程款,李琦觉得没面子,就伙同两个朋友殴打张斌并索要5万元,并威胁其写下欠条。昨日,新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琦、王彪、刘辉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李琦和张斌本来是生意上的朋友,张斌曾多次在李琦承包的工程上干活儿,截至2010年底,李琦尚欠张斌工程款近五万元,由于李琦手头紧没有及时给付,张斌就数次到李琦家中索要,搞得李琦非常烦恼。为了不让张斌再向自己要债,李琦就要求朋友王彪、刘辉帮自己了结此事。2011年9月的一天下午,李琦将张斌骗到本市一偏僻处拽上了一辆小汽车,对张斌进行了殴打并向张斌索要两万元,因张斌身上没带钱,李琦等人就以要活埋等言语恐吓要求张斌写下了五万元的欠条。后张斌报警,公安机关将李琦抓获归案,三日后,王彪、刘辉投案自首。 该案由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以李琦、王彪、刘辉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新华区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琦等三人以殴打恐吓被害人张斌的方式,迫使其写下五万元的欠条,数额较大,该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拿到现金,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三名被告人在该次犯罪中的作用和认罪、悔罪态度,昨日,新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琦、王彪、刘辉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关键词:讨债,欠条,工程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