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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待火烧才警醒

http://www.hebei.com.cn 2013-11-07 14:4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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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宣传日”。消防无小事,然而现实生活中,对消防工作摆位不正、重视不够、热情不高、措施不力、保障不强的现象时有耳闻,因此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给国家、集体、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严重灾难、造成重大损失的报道并不鲜见:一场场火灾肆虐,灾难中,一座座厂房化为灰烬,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吞噬,一个个企业破产,一个个家庭破碎,一个个领导被追究……尽管如此,一些单位、一些个人依然不能警醒,因为大火不烧到自己身上,就不知道肉疼!很多时候,我们走不出“守法常在忏悔时,执法总在出事后”这样的怪圈。山西一学校学生在公路上跑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一些地方才急着为学校解决操场;南方某地饭店发生食物中毒后,执法部门3天内查出在事发地,竟有类似“问题饭店”数百个;黑龙江校车出事了,各地检查出有事故隐患的校车数千辆……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新修订的《消防法》,为消防事业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是开展消防工作的法定原则。无论从执法的角度,还是着眼于现实生活;无论是立足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大局,还是考虑到每个人自身安全利益,消防工作都应当也必须依法抓好,使其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补牢莫等亡羊时,警醒莫待火灾后。否则,你就是引火烧身了。(艾立起)

关键词:消防,宣传,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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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环渤海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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