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千名义务监督员上岗 发现污染要及时上报
11月7日,石家庄市举行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聘任仪式,全市1000名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正式上岗。 义务监督员的权利包括:及时反映环境污染问题,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查询所提供的举报线索办理结果;申请获准、受邀参加或列席重大环境案件行政处罚听证和重大环境立法决策听证;协助有关部门解决环境污染纠纷;参与和监督对环境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等。义务监督员特别要对石家庄市100家公开承诺的企业进行监督,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并上报。 经过筛选,石家庄市共聘任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1000名,其中市内五区各聘任35名,高新区30名,正定新区20名,循环工业园区10名,17个县(市)各聘任45名。 据介绍,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属于环保公益事业,无报酬。各县(市)、区大气办对义务监督员实施年度考核,对作出突出成绩的义务监督员予以适当表彰、奖励。义务监督员实行聘任制,每次聘期为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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