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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专座不开车”缺乏使用价值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02 10:2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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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广西南宁市法制办公室和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多名相关专家,就今年9月开始面向社会征集公众意见的《南宁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展开论证,并将原先“不让座就被赶下车”的规定改为不让出专有座位将被拒绝提供营运服务。(12月1日《长沙晚报》)

  作为一种弱势补偿和人文关怀的制度化举措,“老弱病残孕”专座既响应了传统道德规范的倡导,又符合现代社会文明的要求。然而,在道德规范部分失灵、利他行为动机不足的当下,专座被占用的情况时有发生。相关部门试图通过提高违规成本来保障专座名副其实,有着良善的初衷。

  然而,在利益多元时代,看似正义的举措,却遭遇了另类的质疑与诘问。在道德与法律的夹缝地带里,“不让专座不开车”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从道德上讲,为特殊群体让座,是人皆有之的“恻隐之心”;从法律上讲,乘客上车刷卡或投币后,已经与公交公司形成合同关系,如果因为占着爱心专座不让,公交司机就将其赶下公交车则属于单方结束合同,背离了契约精神。“不让专座不开车”之所以引发争议,就在于缺乏使用价值。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为老弱病残孕让座是一种美德,可是规范仅仅在道德上有价值还不够,还必须在实际生活中有价值。一个好的规范,应该是道德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有机结合。

  “不让专座不开车”看上去很美好,在“落地”过程中却面临着诸多困难。如果缺乏强有力的实施操作系统,“不让专座不开车”就可能在执行过程中成为形同虚设的“稻草人”。

  其一,老弱病残孕有一定的私密性与内隐性,特殊乘客如何界定?怀孕前三个月的“准妈妈”肚子通常无人看得出,一些病人凭眼睛也难以辨别,倘若有人“钻空子”怎么办?其二,如果乘客拒不下车,驾驶员是否就可以不开车?如果不开车,其余乘客的合法利益就难以得到保障。其三,“不让专座不开车”作为一种强制性手段,不可避免地会激发矛盾、引发冲突,应该如何善后?

  在一些人道德焦虑的今天,治理让座难题,不能患上“法律依赖症”。毕竟,激活人的良知,更多的时候要靠信任和激励。当让座能够得到足够的选择性激励,当让座能够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认同,我们相信,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起身,微笑着给陌生人让座。 -杨朝清

关键词:专座,公交车,让座,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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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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