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院集中宣判全省77件“两抢一盗”案件
4日,在全国第13个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组织全省“两抢一盗”案件集中宣判,共集中宣判77件“两抢一盗”案件,共计149人。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陈庆瑞介绍,此次集中宣判的77件“两抢一盗”案件中,盗窃案60件101人,抢劫案13件41人,抢夺案4件7人,2人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死缓,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44人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据介绍,“两抢一盗”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是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一大社会“毒瘤”。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犯罪的高发势头,已成为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和迫切要求。河北全省各级法院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两抢一盗”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对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两抢一盗”犯罪分子,依法应当重判的坚决重判,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 按照既定方案,10月16日至1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各级法院对89件“两抢一盗”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2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3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53名被告人被判处6个月至19年有期徒刑。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4日通报称,自今年9月份以来,该省法院共受理“两抢一盗”案件1910件,审结1975件(含旧存案件),判决生效3009人,依法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河北省委克服“四风”十件实事重要部署,经河北省委政法委决定,自今年9月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完)(记者陈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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