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147名干部不作为乱作为 受到纪处分
12月27日,衡水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今年以来,为着力解决“两个环境”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和相关案件处理情况。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中,衡水市纪委监察局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突出问题70余起,涉及全市70个单位和部门。包括34名科级干部在内的147名当事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以来,衡水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机关单位,特别是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关系民生、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情况,先后进行了3次明察暗访。结果显示,全市各级各部门服务发展、服务企业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按照“减事项、减环节、提效率、提服务”的工作要求,对“三类事项”进行了规范办理,但仍然发现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审批难、办事难、效率低、不作为、作风纪律散漫等问题。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中,衡水市纪委监察局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突出问题70余起,涉及全市70个单位和部门。包括34名科级干部在内的147名当事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8人,行政记过7人、行政警告50人,81人受到了相应的组织处理、经济处罚、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8人、诫勉谈话19人、书面告诫8人、辞退3人、停职检查4人、离岗培训5人、通报批评34人)。 据悉,衡水市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实现衡水强势开局、跨越赶超提供有力保障。(记者李海菊) |
关键词:干部,处分,衡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