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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医改最新政策解读

http://www.hebei.com.cn 2014-01-10 15:2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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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20日正式印发《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意见》在保持基层医改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从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基本药物使用监管、多渠道补偿机制等七个方面,对基层医改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制度。“双信封”制评价中,经济技术标评审将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重要指标;商务标评审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意竞争。

  《意见》指出,要引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基本药物,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从生产出厂到使用全程电子监管,抽验结果定期向社会发布。收入分配要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意见》指出,要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要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功能,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

  《意见》指出,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先预拨后考核结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相应提高保障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财政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助。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左右。要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

  《意见》指出,坚持政府主导,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推行全科医生制度,逐步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城乡居民建立

  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卫生等部门要加快制定分级诊疗规范,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

  《意见》指出,要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新进乡村医生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力争到2020年乡村医生总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要明确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对有过度医疗、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等违规行为的机构及人员,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没有按照规定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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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志刚昨日指出,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制度,从无到有。目前,这一制度虽然在基层实现了全覆盖,但还需要进一步巩固。

  孙志刚指出,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统筹推进综合改革,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是三年多来医改的重点和亮点,同时也是一项需要不断巩固完善的重点任务。

  孙志刚称,这次基层医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进行了配套的综合改革,在管理、人事、分配、补偿等方面初步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新机制运转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稍有松懈就会出现摇摆和反复。因此,这项改革确定为今后四年深化医改的三大重点任务之一。

  孙志刚表示,这次医改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在总体框架下,容许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三年多来,各地对基层医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许多成熟的做法需要在文件中加以明确和肯定。

关键词:医改,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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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赵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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