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64岁老人自愿捐献遗体引来一串困惑
捐献遗体志愿者逐年增多 1月10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说,市红十字会于2005年将人体器官捐献纳入了工作范围。2012年以后,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申请捐献遗体的志愿者明显增多。目前,我市共有100多人进行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而且已有4例完成了遗体捐献,4例完成了眼角膜捐献。遗体捐献主要用于本地学校医学教研;眼角膜捐献给了外地一家眼科医院,使4名盲人重见光明。 该工作人员说,影响志愿者能否顺利实现人体器官捐献的因素很多。首先,在征得家人同意的前提下,志愿者填写申请表后,一旦去世进行遗体捐献前,还需要执行人也就是亲属填写确认申请表,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其次,受医院技术条件制约。志愿者去世后,在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医院应立即实施,并对捐献的器官进行评估、保存,在最短时间内提供给接受者。然而,目前我市尚无一家具有国家评定的移植器官资质的医院。志愿者捐献遗体或人体器官后,遗体用于本地医学研究或解剖教学,组织(眼角膜)和器官只能在外地医院的配合下,捐献给接受者。受我市医疗水平制约,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捐献人体器官的顺利实施;另外,通过联网实现信息共享需要红十字会、医院以及卫生部门的相互配合。目前,我省志愿者的信息还不能实现共享。 信息联网已是大势所趋 吴连瑞老人能够说服家人捐献遗体,为他人带来重生的希望,这种精神是极其可贵的。然而,他的美好愿望却在亟待完善的人体器官捐献机制面前遇到了难题。实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信息联网共享,并不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红十字会提供志愿者的信息,并见证整个捐献过程;医院提供专业支持,对去世的志愿者在第一时间进行器官摘除,并进行评估、保存,通过网络迅速查找合适的接受者,在技术层面并不是一件难事。然而,现实却让志愿者处于尴尬的境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之所以会出现人体器官捐献“渠道”不畅等问题,不可否认存在资金、医疗技术等现实问题,但也存在重视不够,机制不健全等因素。 201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其中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这无疑是破千年旧俗、树社会新风的举措。 吴连瑞说,他认为所有的共产党员都应该做到去世后捐献遗体、捐献器官,并在去世后不造坟、不刻碑,不跟子孙后代争土地,让宝贵的土地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他希望捐献器官、遗体应该成为一种社会风气。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也表示,实现人体器官捐献信息联网是大势所趋,让每一名志愿者实现美好的愿望,是社会共同的责任。同时,应该设立一个遗体捐献纪念碑,将每一名捐献者的名字刻在纪念碑上,也让亲人有寄托哀思的地方。(记者 赵晓刚) |
关键词:张家口,捐献,遗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