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被告人被判死刑 受害人父亲表示欣慰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备受关注的"复旦大学投毒案"今天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被控采取投毒的方法杀死室友黄洋。 上海二中院一审宣判被告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森浩27岁,2010年进入复旦大学读研,2013年4月因琐事与室友跟黄洋不合,林森浩寻机将实验室用的二甲基亚硝胺投入到寝室的饮水机当中,导致了黄洋中毒身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依法并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今天上午被告林森浩身着军大衣入庭,手上还戴着手铐。10点半开始的庭审,一早在上海二中院的门口就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多数都是媒体,大家都非常关注案件的审理情况,上午9点30分黄洋的父母和林森浩的家属都已经分别赶到了法院,黄洋的父亲在法院门口接受了媒体的采访,而林森浩的家属并没有接受任何采访,黄洋的爸爸看起来很消瘦,妈妈因为晕车脸色苍白,走路都需要扶,这么久以来唯一让她稍感安慰的是,年前把儿子接回老家安葬,已经入土为安。而上午11点全体起立,法院当庭宣判了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黄洋的母亲当场泣不成声,父亲不愿多说,只说了一个词欣慰。 之前的庭审,面对指控,被告人林森浩辩称只是出于愚人节的捉弄,出于这样一个动机而实施的投毒,没有故意杀害黄洋,法庭认为林森浩主观上具有希望黄洋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林森浩关于出于捉弄黄洋的动机、没有杀害黄洋故意的辩解以及辩护人关于林森浩是间接故意杀人的辩护意见与已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被告林森浩因琐事而采取投毒的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吉大,罪行及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够如实的提供公诉罪行,但是仍不足以从轻处罚。 |
关键词:投毒,死刑,受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