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出售比例 严控在房源数量1/3
(记者陈霞)昨日记者从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除了要求我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外,结合我省实际还提出了科学确定建设计划、实行租补分离梯度保障、做好并轨运行评估等三点要求。 按照《通知》结合我省具体情况,2014年起我省各地廉租住房(含购改租等方式筹集)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不再单列。各地需根据需求情况,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和户型结构比例,用好国家关于并轨运行的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各类补助资金,实行统筹建设。 在完善定价机制,实行租补分离梯度保障方面,省住建厅等三部门要求政府持有的保障性住房以租为主,在规定的保障面积内,按照租补分离、梯度保障的要求实行差别化租金政策。出售比例要严格控制在保障房数量(包括增量和存量)的1/3,出售价格参照当地同地段、同品质的类型房屋市场价格确定。 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后,各地要实行统一的申请受理及联审联查制度。 |
关键词:保障房,房源,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