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13个县城镇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
“以后来市里看病住院,报销时不用先垫钱,直接拿医保卡就能结算,报销的比例也提高了。”2月21日,家住康保县的张先生刚刚从市建国医院出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由县级统筹实现市级统筹的政策,让像他这样的县属参保人员享受到了实惠。今年1月份,随着赤城、康保等县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市13个县城镇医保全部实现市级统筹,这意味着县属参保人员在本地或市内异地出院时,可按照市本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即时结算,不仅报销待遇提高了,而且更方便了。 据了解,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自2002年启动以来,实行的是市、县分级统筹,市本级与县城镇医疗保险待遇相差较大。县属参保人员在市区内医院看病时,住院产生的费用须先由个人垫付,然后凭相关单据到所属县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等待报销完成后才能拿回由个人垫付的部分。由于市、县分级统筹,县属参保人员在市区内医院住院,报销时只能按转院标准报销,报销比例偏低。为了让县属参保人员享受与市本级参保人员同等待遇,我市按照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从2011年起,根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标准、基金管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信息系统“五统一”原则,正式启动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居民医保审核科科长李文介绍,医保基金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转院55%。以前,由于一个县为一个统筹地区,所以县属参保人员到市里医院看病时,报销比例只能按照转院55%对待,而且先垫钱后报销的周期也比较长。而这项政策实施后,13个县和市本级变为一个统筹地区,报销比例就会提高到60%到80%,减轻了参保人员的负担。目前,13个县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到市区内医院看病住院时只要出示医保卡,出院时就可在医院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且享受与市本级参保人员相同待遇。 李文说,启动城镇医保市级统筹工作,是继2002年医保制度实施以来医保管理体制的又一次重大变革,不仅统一了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更方便了参保患者。(记者亢春宁郭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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