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全文
七、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一)推动优势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鼓励企业到境外建立长期稳定战略资源供应基地和生产制造基地,支持企业采用跨国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并购境外优质资产、国际知名品牌、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支持企业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对有规模和品牌竞争力的企业在财税、融资、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培育一批河北的跨国公司。加强政策引导,推动钢铁、建材等过剩产能有序向境外转移。 (二)建立完善“走出去”服务体系。编制河北对外投资指南,制定支持“走出去”的政策,加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布局规划、产业指导和信息服务。搭建洽谈交流平台,促进省内企业与央企抱团,与省外大企业联手,共同承揽境外工程项目,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健全对外投资合作统计检测和通报制度。完善对外投资合作安全预警、风险防范和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八、打造园区经济的升级版 (一)提高开发区集约发展水平。按照“优化布局,厘清定位,理顺体制,整合规范”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批品牌园区、提升一批后进园区、建成一批千亿园区,原则上每县集中培育1至2个专业或特色园区,每个开发区专注做大2至3个重点产业。支持发展空间不足的开发区扩大规划区域,争取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国家级开发区上水平,增优势,跻身全国第一方阵;老牌省级开发区上档次,增特色,成为转型升级的领跑者;新设立省级开发区上规模,增效益,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先行者。 (二)创新园区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大力推广“政府推动,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多元投入”开发经营模式,积极探索整合托管、异地共建、一区多园、飞地经济等多元化发展模式,鼓励境内外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机构或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开发区投资运营、领办工业园,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选优配强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加强园区一线管理人员培训,对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分类差异化考核评价,根据园区发展实力明确相应行政级别,并适当提高规格。完善园区编制使用核准和调剂机制,确保更多更好地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园区发展特别需要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招商人员可实行特岗特薪、特职特聘。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行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制、绩效考评制。 (三)打造一批千亿元级开发区。实施开发区产业倍增3年推进计划,着力引进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力争今后3年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30%以上,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开发区达到10个、超百亿元开发区达到50个。 九、全方位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一)加快农业领域对外开放。引导外商投资从农产品加工领域向农业综合开发领域延伸,从农业生产领域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延伸。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培育农产品国际品牌。积极引进国际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 (二)推进科技领域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境外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我省建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合作共建国际化创新载体。支持我省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引进海外核心关键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 (三)加大金融业开放力度。吸引境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和各种基金等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境外银行在我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引进战略投资者。 (四)推动旅游业对外合作。深化与重点境外旅游客源地的合作,引进外资和国际旅游品牌打造旅游精品线路、精品景区。 (五)扩大社会事业领域对外开放。鼓励境外知名高校在我省设立分校、创办合作办学机构。引进境外资金兴办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基地。支持艺术院团、出版社、杂技武术等文化企业开展境外商业演出和发展文化贸易。鼓励境外资本在我省投资设立医疗机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
关键词:对外开放,意见全文,外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