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环保局下放审批权
日前,市环保局将8大类98个行业的建设项目环保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行政部门审批,旨在进一步方便项目业主,促进合理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尽早发挥经济效益。 据介绍,除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必须由设区市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建设项目,以及省环保厅下放至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外,原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农林牧渔、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机械电子、医药、轻工、纺织化纤、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放至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共涉及8大类98个行业。 尽管审批权限下放了,但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要求不会降低,反而会更加严格。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2号),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划分的要求,严禁越权审批和拆分审批。市环保局将加强对县(市、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降级审批、越权审批等违规行为,将从严查处。 |
关键词:邯郸,环保局,审批权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