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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旅游局:天热饭菜坏得快 出游吃饭要注意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翟开矿 2014-07-03 09: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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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7月,石家庄正式进入旅游旺季。市民尽兴游玩的同时,也伴随着诸多风险。昨天,石家庄市旅游局、石家庄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石家庄旅游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暑期旅游安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行前查风险,功课不能少。

  “上车签约”、“上车付款”最好别信

  市旅游局提醒广大市民,暑期出游最好选择正规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签署由国家旅游局统一编制的新版旅游合同并索要旅游发票,切勿听信“上车签约”、“上车付款”或只开收据之类的说法。

  游客应查验所选旅行社的资质,是否具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业务经营许可证,选择出境或台湾旅游线路时须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出境及赴台湾地区旅游资质(经营许可);新版旅游合同已于2014年4月17日正式启用,签署旅游合同时请查验是否为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最新版旅游合同(合同范本可登录石家庄市旅游局政务网http://www.sjztour.gov.cn/查询)。

  出行前向旅行社了解所乘坐的交通工具,询问车辆保险状况、营运资质等情况,特别建议广大旅游者谨慎选择夜车团。行车时,系好安全带,不乱走动,听从导游和司机安排。

  到海边玩吃海鲜也要当心

  暑期天气复杂多变,是泥石流、冰雹、洪涝等灾害天气多发季节,尤其是南方山区、海边更易发生气象灾害。旅游者在选择出行路线时应提前了解或向旅游经营者询问旅游目的地自然气候、天气状况。

  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现行旅游合同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一旦发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客观应对,理性维权。

  同时,暑期天气炎热,食物易腐败变质,外出旅游易发生中暑、食物中毒等突发状况,出发前应合理规划行程,避免过度疲劳并携带应急药品。一般食物中毒多出现在海滨城市,大多是因为食用不干净的海鲜造成的。旅游者在用餐时,应首先确保自身体质,是否适合食用海鲜,同时尽量选择取得相应卫生许可资质的餐厅,注意饭菜质量,如果发现变质或有异味的饭菜,应立即要求餐馆予以撤换。

  食物中毒的发生往往具有滞后性,且涉及人员众多,一旦发生此事故后应第一时间通知带团导游或餐厅,以便保留相应证据,取得向餐厅追偿的法律权利。

  暑期旅游要量力而行

  市旅游局提醒广大市民,选择旅游线路时应充分考虑自身身体状况,选择符合身体条件的旅游产品。儿童及老年人外出旅游应由家属陪同。旅游者在报名参团时,应按旅游经营者的要求如实反馈自身的身体健康情况,并根据旅游者所提供的线路选择适合自身的行程。同时旅游经营者也应当积极询问参团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并在游客报名表或在合同的相关内容处如实填写并签名确认。行程开始后也要适时履行必要的询问告知警示和风险防范义务。

  尤其暑期外出旅游时,应注意水上游览项目的安全。参加漂流、潜水、摩托艇、水上滑翔等风险较高旅游项目,必须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同时听从工作人员的正确安排。

  市民在景区游览时要注意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不要到景区划定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不要进入危险区域。山地旅游要量力而行,注意天气和路面情况,防止不慎跌伤、坠落。

  此外,暑期旅游客流量较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不要让贵重物品离开自己的视线,防止被盗。

  旅游途中遇到纠纷 保留证据回来投诉

  市民如果在旅游中遇到纠纷,应保持冷静,理性维权。不要采用过激的言行,比如拒绝登机、船、车等,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市民可先行拨打旅行社紧急联系电话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注意保留相关依据,行程结束后打石家庄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电话进行投诉。

  倘若市民在旅游期间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根据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自愿选择:自行协商;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向石家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或依法起诉或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石家庄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86061715、86061719。

关键词:石家庄旅游,出游,旅游合同,旅游者,饭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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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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