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启动环境建设追究问责机制 已追究问责47人
近日,承德市制定下发了《承德市“两个环境”建设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实施细则》,按照“软指标定性,硬指标定量”原则,将涉及改善发展环境、改善生态环境的9个专项行动、30项具体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启动以“明责、督查、追究”为链条的追究问责机制。 该市市委书记郑雪碧说:“环境建设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之穴,我们必须不惜余力地完成好这项工作,对未按要求完成的责任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追究责任。” 在《承德市“两个环境”建设重点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中,关于超编进人清理、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治理、优化行政审批、整顿施工环境、规范行政执法、损毁山体修复、空气质量改善、水资源综合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9个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一目了然,这些具体工作既包括需要在2013年春节前完成的紧急任务,也包括持续2013年全年及更长时期的重点工程。该市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部门、任务目标、完成时限,为的是让人人有压力、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按照规定,承德将对承担“两个环境”建设重点任务的市直牵头部门、具体责任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督查考核。考核以日常监督考核和年终考核两种形式进行,在督查考核过程中,既督查成绩,更督查问题,逐项建立督查台账,限期整改。督查考核得分按比例计入县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综合得分。 承德市明确提出,对9个专项行动进行专项问责,既问当事人,又问责任领导。对出现严重影响和破坏“两个环境”建设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将直接被确定为“较差”和“不称职”,并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或责任追究。 据了解,“两个环境”建设开展以来,承德市已追究问责47人,制定整改措施30余项。 |
关键词:环境建设,问责,承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