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长城传媒有限公司(长城网) 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切实保护广大网民合法权益,履行好新闻媒体的职责,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立投诉举报中心,专门负责网民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中心设在公司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311-967518;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0号),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条投诉举报中心主要负责:接听接收网民来电来函;对网民来电来函反映内容进行分类整理,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领导;根据公司领导批示精神,可发函至有关部门核实,协助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属反映投诉本网有关问题的,经调查核实后,拿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领导审定。 第三条投诉举报中心人员应本着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根据主管领导指示,对网民来电来函进行及时有效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给予合理解释。 第四条对网民来电来函的处理结果,应在处理完成后的1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 第五条投诉举报中心行使职权时应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杜绝徇私舞弊和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对外公开投诉举报人信息。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
关键词:投诉,制度 |